凡拟申请答辩的硕士研究生,应于答辩前自行按照培养方案和培养计划要求检查课程学习、必修环节、学位论文的完成情况,满足答辩资格后方可提交答辩资格审核流程。针对夏季答辩的资审工作一般在3月初完成,针对冬季答辩的资审工作一般在9月末完成。
硕士答辩资审应提前登录【研究生管理系统】提交答辩资格审核相关信息,导师审核通过,要求 A4 纸正反打印《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核表》,对照附件1的范例填写完成后,将纸质版资审表交所在研究所,研究所收齐后,按照附件2的格式填写答辩资审名单汇总表,将纸质版资审表和电子版名单汇总表统一交至研究生科朱老师邮箱yjsk-zhu@ncepu.edu.cn,研究生科审批合格后将予以系统审核。其中,同等学力硕士的答辩资格审核具体说明如下:
1、成绩单
同等学力硕士需登录【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】,导出带印章的成绩单,自行核对课程成绩,要求学位课学分不少于24分,总学分不少于28分,系统中开题和中期检查都有学分。若成绩单中未显示开题和中期的学分,则学生未在系统上提交开题申请和中期检查的流程,须于系统提交后,联系导师进行审核,导师审核通过后,学院方可进行审核。
2、成果证明材料
1) 学术论文要求提供“封皮+全目录+论文全文”复印件,若无纸质刊可提供导师签字的录用证明+论文全文(录用证明要求论文题目、作者、第几作者、盖章);
2) 若为发明专利、专著、地市级以上科研获奖、成果鉴定等科研成果,则需提供复印件+导师签字(专利仅限发明专利);
3) 所有证明材料应标记期刊类型、作者、导师、时间、单位等相关信息,并按顺序统一使用凤尾夹装订。
3、答辩资格审核表
登录【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】提交答辩资格审核相关信息,导师审核通过,要求A4纸正反打印《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核表》,学生本人、导师签字,并附上系统导出的带印章成绩单以及发明专利、专著、地市级以上科研获奖、成果鉴定等科研成果,一并交所在研究所。